个人财产破产法(破产法 个人破产申请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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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关于个人财产破产法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破产法 个人破产申请的条件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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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怎么申请个人破产,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有企业破产法,但是还没有个人破产法,不过个别省市出台了相应的规范,比如深圳,如果是深圳的居民,连续交满了三年社保,由于经营或者消费导致破产,可以按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规定首先向法院提交申请,然后向法院递交材料,材料有破产声明和原因,还有收入状况等等证明材料。

法律还没有出台破产法,个别省市出台一些规范,比如深圳个人要申请破产,首先要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然后递交相关材料。

长期以来,我国没有个人破产法,有企业破产法,企业法人被纳入破产法主体。在司法实践中,当自然人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应当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对普通人来说,通俗的说法是:当个人资不抵债时,他们将通过司法程序被宣布破产,他们的债务也将得到解除。个人必须符合申请条件,进行资产负债清算。经法院审查,真正符合破产条件的,可以宣告破产,并获得债务减免的机会。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资产的增长,个人对外投资形式的多样化,引入个人破产制度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判决。诚实债务人破产后,可以依法申请并获得破产保护,以缓解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矛盾。如果个人破产制度容易建立,许多人可能会恶意借贷、挥霍钱财,然后通过破产恶意逃债。

正因如此,个人破产制度确立的前提是建立社会个人信用体系。随着近些年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我国已经在逐步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个别省市也制定了关于个人债务清理的相关操作指引等,但仍没有形成个人破产法规。

深圳作为经济特区,率先突破性地建立了个人破产制度,出台了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健全了市场的退出机制,深入优化了现有的营商环境,在激发商事主体的竞争力和创造力。对诚实且不幸的债务人,在不幸陷入债务危机时,获得个人破产制度的保护,帮助其从债务危机中解脱出来,重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创造更多财富。

二、在深圳申请个人破产条件和怎样申请个人破产

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依照条例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

破产申请书破产原因经过说明;收入状况社保证明纳税记录;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清册;债权债务清册(需要写明债权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负债数额、本金利息等);诚信承诺书;两类人的基本情况(债务人依法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的基本情况);合法雇用人员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备注:其中项债务人对其依法应当承担和支付的费用无需申报,由管理人根据债务人提供的信息调查核实后,予以公示。)

温州平阳法院受理并审定了国内首例个人破产案。债务人蔡某以宣读《无不诚信行为承诺书》的方式郑重承诺,除管理人已查明的财产情况外无其他财产;若有不诚信行为,愿意承担法律后果,若给债权人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蔡某提出按1.5%的清偿比例,即3.2万余元在18个月内一次性清偿的方案。同时,蔡某承诺,该方案履行完毕之日起六年内,若其家庭年收入超过12万元,超过部分的50%将用于清偿全体债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如此,债务人以3.2万元化解了214万元的债务。

并非所有的“欠债”都可以申请个人破产。

诚实而不幸的债权人有可能被免除债务

针对“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法院可以免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为陷入严重财务困境但诚实守信的自然人,提供债务重组的机会。

对恶意逃债的债务人,不得适用破产免责规则,同时追究法律责任。例如,债务人隐匿、转移、毁损、处分债务人财产,捏造债务,承认不实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债务人有恶意逃债等不诚信行为,则集中清理程序将不予启动或及时终止。

除了深圳出台了相关的条例外,温州法院还审定了国内首个个人破产案例,最终当事人以3.2万的所有财产解决了他的债务问题,相信不久的将来会出台个人破产法,但是要申请破产是没那么容易的,这涉及到诚信问题,这主要是帮助诚实而不信的债务人。

二、申请个人破产的条件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2、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3、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其着眼点是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通常都已资不抵债,但在债务人帐面资产尚超过负债时,也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结构不合理,发生对到期债务缺乏现实支付能力而无法支付的情况,这种情况也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一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三、申请个人破产有什么条件

1、申请个人破产的条件有两个。第一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债务人没有能力继续偿还债务、债务人在未来长期或者可预见的长时间无法还清债务等等。需要注意,债务人有没有能力偿还债务以及未来长期是否能偿还债务由法院判决,不由债务人决定。第二是资产无法抵清债务或缺乏偿还能力。债务人仍能贷款还债达不到第二个条件。

2、法律依据:《中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第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四、个人破产申请的条件

(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

(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

(4)不能清偿的债务不限于金钱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1、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2、立案审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

4、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

5、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

6、破产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中止,公司继续经营。

7、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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