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旅游统计口径的一些知识点,和统计口径的概念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厦门旅游经济数据厦门旅游人数统计
1.3000~4000元,可以带一些银行卡或者信用卡,以防万一!
2.对于转接航班或直飞航班,越早订票应该越便宜。一般早晚航班相对便宜!
3.玩法:第一天:从机场直接打车到客栈办理入住手续托运行李,
出发去厦大,南普陀,胡立山炮台,厦大白城。
这四个景点都在同一地区,相距不远,而且它it’来回很容易。它一天之内就差不多完成了。
第二天:便衣出发去鼓浪屿,一整天就能搞定;
晚上会去轮渡码头对面的中山路步行街,很有特色。
第三天:租自行车去环岛景点:野风寨、怪坡、音乐广场、书法广场。
第四天:可以考虑去厦门著名的特色温泉公园日月谷温泉。
第五天:可以考虑集美一日游。如果报团的话,一个人的价格是118左右。
或者土楼报业集团一日游,it大约每人128英镑。
住宿:推荐环岛路的厦门柏拉图客栈,房间非常优惠,有免费骑行活动。
比如:黄泽呵呵,吴等。冻笋(一种由海鲜加工而成的冷冻品)、花生汤、沙爹面、春卷,也叫春饼、烧肉粽、生蚝。
鼓浪屿龙头路作为岛上最重要的购物美食街,小店林立。这里的美食很多,其中小吃尤为突出。最著名的是叶芋头、龙头鱼丸汤、黄升记金肉干、王集馅饼、生蚝煎、面酱等。各种爽口可口的果汁、奶茶店遍布鼓浪屿;你还可以欣赏各种氛围、建筑风格。
中山路周边区域(包括中山路步行街、莒口街、大同路、思明南路、思明北路、思明东路、思明西路等。)不仅是在厦门购物的必去之地,而且汇集了厦门众多地道的名小吃。来到这里,一定要停下来尝一尝。推荐食物1。黄泽和花生汤:位于中山路步行街,比较有名。
厦门属亚热带气候,温和多雨,年平均气温在21左右。由于这种气候,厦门盛产各种热带和亚热带水果。因此,这里诞生了各种诱人的雪花冰、软冰、水果冰.在厦门到处都可以吃到一碗冰品,里面有大块的新鲜水果和美味的酱料。你可能在这里。
行:这几个景点相距不远,都是直达大巴。厦门公交车自动投币,一人一元。记得多准备些零钱。
最贵的可能就是从机场或者火车站打车去住宿的地方。如果住在环岛路,机场打车55元左右。
2020年五一假期,厦门思明区共接待游客83.96万人次,同比下降55.24%;旅游总收入7.75亿元,同比下降66.26%。酒店客房平均入住率为32.33%,同比下降49.62%;酒店客房平均入住率为25.47%,同比下降59.93%。监测的6个重点景区共接待游客45.24万人次,可比口径同比下降61.71%;其中,鼓浪屿景区接待游客7.14万人次,可比口径同比下降71.15%;虎山炮台接待游客1.85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减少62.63%。园林植物园接待游客7.64万人次,同比下降52.78%。观音山接待游客10.03万人次,同比增长82.36%。曾厝_村接待游客6.35万人次,同比下降89.31%。厦门港区(沙坡尾、观景台)接待游客12.23万人次,同比增长65.55%。
2019年国庆假期,厦门鼓浪屿岛上游客量大增。10月3日,岛上门票全部售罄。根据st
主要问题:旅游资源有待深度挖掘,旅游产业尚未做大做强。1.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的重要性还不够。虽然在2006年,市委、市政府明确将旅游业作为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经济发展的决定》年的支柱产业,但目前,全市增加值美国的旅游业仅占该市的8%左右美国的GDP。近年来,市政府美国对旅游业发展的支持明显落后于金融业和信息业等其他行业。与其他省市相比,我市旅游业的发展速度较慢。2.旅游资源开发深度不足,缺乏特色旅游项目。目前,厦门正从单一的观光旅游城市向商务会展、休闲度假旅游城市转变。在旅游资源的深度挖掘和旅游产品的包装方面,缺乏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品牌,与高端游客的需求相差甚远。3.娱乐、消费等旅游相关配套产业发展不足,缺乏高端游客的重量级商圈。目前,厦门美国的娱乐消费行业略显单一,主要为传统的酒吧、夜总会、温泉等项目,缺乏高端购物场所和针对高端白领的专项休闲娱乐项目。厦门商圈虽多,但都存在商品低档化、同质化的问题,缺乏真正能吸引高端游客、体现厦门特色的重量级商圈。4.文化旅游推广力度不够,一部剧亟待开发。厦门虽然有爱乐乐团、小白鹭民间舞团、南音戏、歌仔戏等人文景观,有郑成功、林二家、林语堂等名人文化资源,但这些文化元素并没有融入到旅游产品的开发中,丽江纳西古乐、西安唐宫乐舞等文化旅游项目缺少能体现地域特色的《安》、《杭州宋词》、《桂林印象》等。5.鼓浪屿美国文化遗产衰落,文化内涵逐渐淡化。近年来,随着城市社区功能的退化和高素质人口的流失,鼓浪屿美国的文化遗产逐渐消失,其文化艺术氛围也逐渐淡化。多年来,鼓浪屿一直处于大量游客来去匆匆的半日游状态。6.乡村游起步晚,潜力大。与梅州、漳平等周边城市相比,厦门目前发展的乡村休闲旅游起步晚,发展慢。一些乡村旅游项目还停留在简单农家乐休闲游。7.旅游资源管理机制不合理。厦门美国的旅游资源分散在各个地区,分属不同的行政部门,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而一些知名景区分属旅游局、园林局、鼓浪屿风景区管委会、同安区政府、路桥集团等。建议:在特色旅游、文化旅游、涉台旅游等方面努力。1.统筹推进发展,完善保障机制。调查报告建议,厦门应按照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旅游中心城市的定位重新规划,重点是世界级旅游产品的创新和旅游项目的打造。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将旅游业定义为厦门的支柱产业的经济发展。尽快出台水、电、税、费、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将出台支持旅游企业发展壮大,多渠道增加旅游投资,使旅游投资与经济增长速度相适应。整合行政资源,构建旅游大格局。目前市旅游局和库伦苏管委会可以合二为一,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事半功倍。建议市委、市政府整合相关旅游企业
利用厦门厦门拥有得天独厚的海洋和沙滩资源,积极倡导和举办厦港帆船拉力赛、环岛海上马拉松皮划艇挑战赛、中国俱乐部杯帆船赛、穿越台湾海峡等大型活动。并带动各类游艇消费产业聚集;规划引导海岛生存、休闲垂钓、海钓、冲浪、皮划艇、空中滑翔、滑翔伞、沙滩排球、游艇娱乐、探险旅游和体育文化旅游成为追求个性和时尚的青少年感兴趣的旅游模式,让更多人参与海上活动,将亲水运动作为休闲度假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2.完善园博园娱乐消费配套项目,打造水上嘉年华。建议有关部门规划建设高档超级休闲购物中心,吸引国外知名品牌入驻,吸引周边高端游客在此消费。完善主题公园建设,增加园博园的娱乐功能,把园博园培育成海西新的旅游热点。3.利用五缘湾的资源优势,打造旅游产品。建议情人的成功经验和模式应该借鉴澳洲s港,把五缘湾的规划变成情人美国在中国的港口。大力发展厦门s大型音乐厅和水上运动中心项目;开展一系列两岸文化交流活动,与台湾地区文化对接。4.挖掘温泉旅游资源,打造海峡西岸温泉旅游知名品牌。温泉是厦门休闲度假旅游的最大资源之一。建议及时制定温泉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温泉产业地方行业标准,增加温泉旅游文化内涵,突出温泉文化特色,提高温泉旅游专业人员素质,将温泉旅游打造成厦门的一个品牌。3.挖掘闽南文化打造文化旅游剧。1.突出文化特色,打造鼓浪屿金牌旅游项目。首先,打好音乐卡还有突出鼓浪屿的音乐文化(包括钢琴和管风琴)、摩崖石刻文化、领事馆文化、宗教文化和名人效应,从而形成鼓浪屿旅游特色。二是加强历史名人故居旅游项目的宣传和开发,使其逐步成为鼓浪屿的著名景点。2.挖掘闽南文化资源打造剧目厦门印象。首先,郑成功文化可以作为厦门文化旅游的第一品牌进行推广和营销。建议举办具有闽台特色的文艺演出,常年不断更新演出,邀请著名导演、演员参与创作演出。内容可以显示郑成功抗清还台的壮举,鼓浪屿东西方交织的历史文化,海峡两岸的渊源与交流等。形成像印象漓江这样高知名度的文化旅游品牌。二是整合这些闽南印象元素,比如南音、高甲戏、木偶戏、闽南歌,精心策划,依托各区,每年举办一次闽南文化节,成为一区一品。3.建设一批闽南文化街项目。建设一批闽南特色文化街,形成知名品牌。如鼓浪屿风情文化街、中山路步行街、乌石铺油画街、环烧湖咖啡吧特色商业街、翔安闽南民俗街、同安竹坝华侨农场休闲农业南洋风情街等。4.丰富完善一批特色夜游项目。建议学习法国红磨坊的演出和管理模式,打造具有现代特色的文化旅游项目。同时,借鉴台湾地区夜市旅游经验,规划建设一批夜市旅游项目,形成具有闽南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主要内容为听南方的声音,品尝小吃,参观
争取降低厦金航线机票价格。2.争取赴台旅游相关配套政策。积极争取中央政府美国对厦门的支持政策我们去台湾旅行。争取早日开通厦门-澎湖包机;争取开放大陆居民经厦门口岸赴金门、澎湖自由行政策;参照边境旅游的做法,允许外省代表参加在厦门举办的全国性展览或会议,到厦门金马蓬地区办理相关证件。3.努力在特区实施更加开放的旅游政策。厦门作为海峡经济区唯一的经济特区城市,应该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比其他城市更加开放的旅游政策。争取更加开放便利的出入境特殊政策、旅游购物优惠政策、海洋旅游开放相关政策、旅游产业开放相关政策等。培育高端旅游,加强区域旅游联动1。大力发展游艇旅游。投资35亿元的厦门象山游艇码头将成为一个全新的旅游、休闲、度假胜地。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开辟海上游艇旅游线路,开展部分游艇游乐和竞赛项目;与海洋文化和海洋自然保护区相结合。2.发展会展旅游,培育高端旅游市场。相关部门要推动会展与旅游的有机结合,在管理体制、市场营销、客源预测、配套服务、场馆后续使用等方面实现利益互补、互动发展。3.大力发展高尔夫,促进厦门发展高端休闲旅游产业。使高尔夫成为推动入境旅游市场增长的主要动力。建议在海沧、同安、湘等偏远荒山规划建设高尔夫球场安;鼓励民营企业和台资港资企业作为投资主体;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支持并积极争取国家级和国际级高尔夫赛事落户厦门。4.推进区域性旅游中心建设,打造大旅游圈在我们的城市。建议进一步实施以赣州-厦门红色旅游线路为核心的旅游合作计划。以厦门为平台,通过联合泉州、漳州、龙岩等城市,与武夷山共建区域旅游合作组织,构建覆盖厦门、漳州、泉州的2小时旅游圈。
1泉州858万,福州757万,厦门392万,潭州505万,龙岩263万,三明255万,莆田289万,宁德289万,南平266万,合计3874万。
据厦门市旅游局统计,2019年鼓浪屿接待游客40.1万人次,同比下降36.6%;门票收入4000.1万元。鼓浪屿景区荣获国家5A级旅游景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最美五城区等荣誉。2017年7月8日,鼓浪屿国际历史社区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中国第52个世界遗产项目。
二、旅游业的定义
1、旅游业是以旅游资源为凭借、以旅游设施为条件,向旅游者提供旅行游览服务的行业。又称无烟工业、无形贸易。
2、狭义的旅游业,在中国主要指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车船公司以及专门从事旅游商品买卖的旅游商业等行业。广义的旅游业,除专门从事旅游业务的部门以外,还包括与旅游相关的各行各业。旅行游览活动作为一种新型的高级的社会消费形式,往往是把物质生活消费和文化生活消费有机地结合起来的。 tourism一词的来源
3、旅游(Tour)这个词来源于拉丁语的“tornare”和希腊语的“tornos”,其含义是“车床或圆圈;围绕一个中心点或轴的运动。”这个含义在现代英语中演变为“顺序”。后缀—ism被定义为“一个行动或过程;以及特定行为或特性”,而后缀—ist则意指“从事特定活动的人”。词根 tour与后缀—ism和—ist连在一起,指按照圆形轨迹的移动,所以旅游指一种往复的行程,即指离开后再回到起点的活动;完成这个行程的人也就被称为旅游者(Tourist)。
4、旅游者(Tourist)一词首次以文字形式出现时引发的争议:
5、史密斯(Smith,1989)指出:“萨缪尔·派格曾报告说‘旅游者(Tourist)’用来作旅行者(Traveller)的新名词是在1800年。
6、英格兰的《体育杂志》则在1911年采用了旅游(Tourism)这个字眼。
7、费福(Feifer,1905)认为,旅行者(Tourist)是斯坦德尔(Stendhel)在19世纪早期(1838)首先杜撰的。
8、米耶茨科乌斯基(Mieczkouski,1990)指出,有关旅游者的第一个定义出现在1876年的《世纪大百科词典》19卷中,它把旅游者定义为因好奇和无聊而旅行的人。
9、科尔(Kaul,1985)认为,尽管旅游者(Tourist)一词的起源并非久远,但是“入侵者’’(1nvader)则往往比做“旅游者”(Tourist),因为人们希望他们赶快离去。另外,科尔还指出:在17世纪和18世纪早期,英国人、德国和其他国家的人,在欧洲大陆进行“大巡游”(GrandTour),他们一回来,人们称他们为“旅游者”。
10、里玻(Leiper,1979)认为“旅游”一词大概首次出现在英国,它是被用来描述那些接受教育已从事政治、政府和外交生涯的英国年轻贵族。为完成学业,他们起程去欧洲大陆进行一般为期3年的“大巡游”,直到文化教育完全结束后才返回家乡。
11、根据因斯吉普(1nskeep,1991)的观点,关于这类旅行的第一本指南是托马斯·纽金特在1778年出版的《大巡游》。与1778年的旅行者大相径庭的是,现代的旅游者则完全意味着是个反面形象,他们成群结队,四处寻找便宜货。
12、根据艾利特(E1iot,1974)的观点,旅游者被看中的是他们的钱,而被鄙视的是他们对文化的茫然无知。
13、旅游的定义是:“以娱乐为目的的旅行;为旅游者提供旅程和服务的行业”,
14、旅游者的定义“以娱乐为目的而旅行的人”。
15、政府部门和学术机构:为了使旅游与其他学科,包括经济学、社会学、文化人类学和地理学等学科相对应,也对旅游作各种各样的限定和提炼。
16、经济学家:主要关心旅游对国民经济和目的地经济发展的贡献,重视供求关系、外汇收入和国际收支平衡、就业和其他货币性因素;
17、社会学家和文化人类学家:主要研究个人和团体的旅行行为,则更关注宾主双方的风俗习惯、传统文化以及生活方式;
18、地理学家:关心旅游的空间因素,研究旅行流向和地点、开发的范围、土地利用以及实体环境的变化。总体概括对“旅游”有两种不同角度的定义:
19、概念定义(ConceptualDefinition):旨在提供一个理论框架,用以确定旅游的基本特点以及将它与其他类似的、有时是相关的,但是又不相同的活动区别开来。
20、技术定义(Techn010gicaIDefinitjon):用它来为统计和立法提供旅游信息。各种旅游技术定义所提供的含义或限定在国内和国际范畴上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后一种方法,即技术定义的采用有助于实现可比性国际旅游数据收集工作的标准化。
21、里玻(Leiper,1979)认为定义旅游有三种途径:经济法、技术法和整体法。
22、经济定义:把旅游既看做是经营活动,又是一种产业。
23、技术定义:是为收集数据提供一个统一的基础对旅游者进行限定;
24、整体定义:则试图涵盖这个命题的所有精华。定义旅游业的意义
25、对旅游业进行定义有学术和实践两个方面的需要:
26、研究的需要:一个学科的研究首先要求对这一个学科的研究内容有一个标准的定义,在定义的限制下建立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
27、实践的需要:度量旅游经济活动对地方、国家和全球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要求有统一的口径。因此建立地区之间统计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而得到这些数据必须要有统一的标准。范围的模糊性
28、与其他产业不同,旅游产业不是一个单一产业,而是一个产业群,由多种产业组成,具有多样性和分散性,旅游业包括景点经营、旅行社和旅馆服务业、餐饮服务业、交通业、娱乐业和其他许许多多的经营行业。这些行业同时也为当地居民提供服务,因此旅游业的概念和范围存在模糊性和不确定性。
29、旅游业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为旅游分析和决策带来一定的困难。在所有国家中,建立可靠的产业信息库,评估旅游业对地方、全国和世界经济的贡献都十分困难。
30、由于定义的模糊性导致统计测量的困难,因此至今仍然没有给出旅游业对世界经济的贡献和经济影响程度的准确数据。同时旅游统计也成为旅游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并且日益受到关注。定义旅游业的重要性和基本要求
31、旅游业的精准定义对旅游统计量度的准确性是十分重要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评估旅游业和旅游活动直接、间接和诱发性的经济影响,关系到旅游设施和资源的规划与开发,关系到如何确定旅游者结构并制订营销和促销策略,以及识别游客的流向、方式和偏好等。
32、联合国十分关心对国际旅游相关资料的统计工作,在1971召开了的“贸易与发展会议”,制定了旅游统计的准则。指出,国家旅游统计的综合系统在功能上应满足以下要求:
33、——在需求方面,能够度量在该国的国外(和国内)旅游(和出国旅游)的数量和方式;
34、——能够提供有关旅游者使用的住宿和其他设施供给方面的信息;
35、——有助于评估旅游对国际收支和总体经济状况的影响。
三、我国对国内一日游游客的统计有什么特殊地方
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清明节假期文化和旅游市场情况:全国国内旅游出游7541.9万人次,同比减少26.2%,按可比口径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68.0%;实现国内旅游收入187.8亿元,同比减少30.9%,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39.2%。
然而不少业内人士对照真实旅游市场,怀疑数据存在严重“失真”。在很早之前,上海景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创始人周鸣岐在微信公众号景鉴智库上,曾发布了一篇名为《穿透数据迷雾,首份旅游产业宏观研究》的文章。
文章指出,全国旅游统计数据不仅注水严重、逻辑不通,旅游人均花费数据不合理,各省市旅游数据注水已无底线。之所以出现旅游数据如此“魔幻”的现象,文章认为:无代价的政绩,注水成必然;人次统计口径模糊、随意;交易分散,没有统一的数据联网,因此,直接引用官方旅游数据的研究成果没有任何价值。
一石激起千层浪,如何看待中国统计数据,引起了行业的热议。对此,法制日报《法治周末》专门对我本人进行了专访,专访的内容已经见报。
由于专访篇幅限制在四千多字,而讨论中国旅游统计问题,这个篇幅还是略有欠缺,其中本人一些说明文字,报纸出于篇幅原因做了删减。在此我发布一个完整版,对《景鉴智库》的提出的统计问题进行讨论,共同推动中国旅游统计的发展。当然,笔者只是一个高校教师,并没有实际参与过旅游统计工作。所以本篇或许也只是皮毛,并未触及问题的实质,敬请批评指正。
文章首先对旅游人次和收入总数据进行了质疑。认为按照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的数据:2019年国内游客60.06亿人次,除以国家统计局的2019年人口数140005万人,也就是说全国人民不分贫富老幼,健康或是残疾,每人都得完成国内旅游4.29次的指标。言下之意,这个指标中国人根本不可能达到。
这里我首先需要给大家解释一点:旅游统计中的“旅游者”,和我们普通人认知的“旅游者”概念差别很大。普通人认为的旅游者并不是旅游统计中的旅游者。
在普通人来看,如果你一家人假期带孩子从西安去北京,爬八达岭、逛天安门,这是旅游者;去三亚沙滩上晒几天太阳,这是旅游者。
但是如果我告诉你,以下这些人也会被统计为旅游者,你一定很吃惊。
如果你是北京大学教授,到西安参加学术研讨会,你是旅游者;
如果你是北京交通大学的一名博士,到西安应聘工作,你也是旅游者;
你是一名IT人士,到西安出差几天,你也是旅游者;
你的孩子在西安读大学,你“五一”去西安看望孩子,你也是旅游者。
这一定颠覆了你的认知。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这个不是国家旅游统计部门造成的(耐心看完,本人不是为他们辩解什么),从旅游统计产生的那一天就存在这个问题。
之所以产生旅游统计,是因为在差不多100年前,欧洲人发现,旅游者在国与国之间流动产生的消费,会引起国家和国家之间外汇收入的变化。当这种流量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就有必要开展统计工作了。
问题是,国与国之间的人的流动,逗留时间是多种多样的,有永久定居的,也有小住数月,甚至短短数日。目的也是多种多样的,有为了休闲娱乐的旅游者,也有为了政务活动、商务活动、探亲访友、家庭事务、宗教活动、体育赛事的目的。
那么,这其中流动的人口中,有多少是旅游者呢?这首先涉及旅游的概念问题。哪些行为算旅游,哪些行为不算旅游?
说到旅游的概念,所有的旅游学教材上都会写到一个公认的概念。1942年瑞士学者提出的“艾斯特定义(IASET)”:旅游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逗留所引起的现象和关系总和。这些人不导致永久定居,并且不牵涉任何赚钱活动。这个概念,首先是把为了永久定居而发生空间移动的人剔除出旅游者,其次是把为了追求赚钱的商务旅行的人剔除出旅游者。应该说从旅游研究上,这样的做法是有道理的。
然而,这个概念在统计中遇到了问题。毕竟理论只是理论,统计部门在进行操作的时候,必须界定哪些人属于旅游者,哪些人不属于。对很多行业来说,其实不需要剔除商务旅行者。比如酒店业,住店客人是来做生意的,还是来消遣娱乐的,或者是来开会的,都是客人。相应的可以形成商务酒店市场、会议酒店市场、度假旅游市场。
从西方旅游统计开始的那一天,就把各种目的的旅行者都包括在旅游者人次里面了。包括消遣性旅游者、商务旅游者、会议旅游者、探亲访友旅游者。严格来说,这里面只有消遣性旅游者,是我们普通人认为的旅游方式。其他的都不算。在旅游统计中,对旅行目的其实是有统计的,里面的消遣性旅游者,大约占总量的30-40%(每年有变化),是真正的以观光、度假、休闲、娱乐为目的的旅游者。其他的都是商务旅行、个人事务旅行。
如果说商务旅行、个人事务旅行这些都算作旅游的话,你自己想想自己的生活:其实一年别说平均4.29次,很多人超过10次都没有悬念。以我本人为例,一年能算作统计意义上的旅游活动,可能有八十多次。但是真正以休闲娱乐为目的,也就十来次。
这个标准是我国旅游统计的问题吗?不是。我们是借鉴西方的标准。西方的标准就好吗?不一定。但是有一段时间,我们非常强调和国际接轨。导致了今天的问题。当然,中国旅游统计问题,绝对不只是统计口径的问题,暂且往下看。
我们在介绍中国的旅游统计以前,先介绍一下国际上的旅游统计发展历程。理解这个很关键。
1937年,当时的国际联盟,对旅游统计做了一个界定。旅游者(tourist)是离开自己的居住国,到另一个国家访问至少24小时的人。包括:为消遣、家庭事务或健康原因而出国;出席国际会议;工商业务出国;海上巡游途中停靠某国登岸访问。不包括:谋职、定居、学生、日常跨境。
这个概念的特点是只统计了过夜旅游者,也就是当时不过夜的是不列入统计范围的。至于旅行目的,它具体规定了哪些属于旅游,哪些不属于旅游。
2.罗马会议提出了游客的概念(1963年)
如果你注意刚才的翻译,它定义的过夜旅游者叫做“tourist”,但是到1963年,罗马会议提出了一个新概念。因为当时发现除了过夜的旅行者,还有很多一日游的短途。因此这次会议界定了游客。游客(visitor)是除为获得有报酬的职业以外,基于任何原因到一个不是自己通常居住的国家访问的人。游客分两类:一类在目的地停留过夜,称为“旅游者(tourist)”,一类称“短程旅游者(excursionist)”。
这次会议的贡献是引入了一日游的概念,按是否过夜分别统计。
后来的世界旅游组织,基本上采纳了这次会议的标准。1981年世界旅游组织对罗马定义进行了补充。
(1)为了娱乐、医疗、宗教仪式、家庭事务、体育活动、会议、学习或过境进入另一国家者;
(2)外国轮船船员或飞机机组成员中途在某国稍事停留者;
(3)停留时间不足一年的外国商业或公务旅行者,包括为安装机械设备而到达的技术人员;
(4)负有持续时间不足一年使命的国际团体雇员或回国进行短期访问的旅行侨民。
不计算为国际游客的包括下列人员:
(1)意图向目的国移民或在该国谋求就业的;
(2)以外交官身份或军事人员身份进行访问的;
(4)流亡者、流浪者或边境上的工作人员;
刚才的定义只涉及国际流动,没有考虑国内旅游者问题(因为旅游统计从欧洲开始的,欧洲国家面积较小,国际旅游者流量较大)。但其实很多国家,国内旅游者才是主流。因此提出了国内旅游者的概念。
按照世界旅游组织定义(1991年),国内旅游是指国内居民到他通常居住地以外的国内另一个地方旅行,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主要目的不是为了从访问地获得经济利益。其目的可以是消遣、度假、观光、商务、公务、会议、疗养、学习和宗教。
国内旅游者是指在居住过国内旅行超过24小时,但不足一年的人;国内一日游游客指基于任何以上目的在访问地逗留不足24小时的人。
以上,就是国际社会对旅游统计的界定。你会发现,它太宽泛了。可以说,空间移动的人群中,剔除掉移民者、打工仔,剩余的绝大部分都可以算作旅游者。
你可以说这个标准太离谱了,但事实上国际权威旅游组织就是如此界定的。而我们国家进入世界旅游组织这种西方国家主导的组织,并没有话语权。所以在我国旅游统计上,也不可能另起炉灶再搞一份。
虽然有国际标准,但是各国情况并不相同,因此每个国家都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本国的旅游统计办法。
我国的入境旅游统计,参照了世界旅游组织标准。这个本来是没有太大的问题,但是我国有一个特殊的情况:港澳台。因为历史的原因,大陆地区和港澳台之间的旅游流动,是算作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这个从统计上来说没有什么错,毕竟要经过海关。
但是如果用这个数据来当作入境旅游发展成就,对业界就会产生一定误导。例如,2019年,中国入境旅游人次1.45亿人次,看起来,这简直就是世界入境旅游强国的水平,但是如果再具体追问一下:这1.45亿入境游客都是哪里的?
官方统计会告诉你:其中有一亿多都是港澳台同胞,尤其是香港同胞,他们来往内地太方便了,数据非常庞大。那么剔除掉港澳台同胞,真正有多少外国旅游者呢?3188万,连零头都不到。
客观地说,中国所有的旅游统计数据里,还就数入境旅游最客观,因为是依据公安部门出入境管理的数据,是可信的。这个总量本身也没错,只是对不明就里的人,可能会产生误导。
如果说入境旅游还有公安部门出入境管理统计,是比较容易操作的。那么国内旅游统计,就非常难以操作了。
一个旅行者在本国的流动,什么情况算国内旅游,什么情况不算,实在是难以界定。按照统计标准,一个人离开常住地才算旅游者,问题是什么叫离开常住地?
比如,一个住在什刹海的北京人,下午带孩子去北海公园一趟(3公里范围内),算不算旅游者?你可能觉得,就在他家附近,时间太短了吧?怎么能算呢?那他如果驱车30公里带孩子去爬个香山,算不算旅游?
说到底,就是你的空间移动范围多大,时间多长可以算作国内旅游者。国际上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界定标准。有的国家按照距离,有的国家按照时间。
我们国家将国内旅游分为两类:国内旅游者和国内一日游游客。国内旅游者指在旅游住宿设施内至少停留一夜,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国内游客。国内一日游游客指离开长住地外出距离在10公里以上,时间超过6小时但不足24小时,未在旅游住宿设施内过夜的国内游客。
从这个标准可以看到,中国的国内旅游统计把离开常住地6小时,10公里算作一日游游客,这个要比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宽泛,造成统计数据偏大。更严重的是,很多地方偷换概念,在汇报材料和统计公报里面把一日游游客和过夜旅游者总量公布为旅游者,造成数据出现了水分。
说完旅游人次,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旅游消费数据。说到旅游消费数据,统计思路有两个:一是收入法、二是支出法。也就是可以按照旅游企业的收入来计算,因为旅游者的钱,肯定花给了酒店、景区、民航、火车这些行业。
但是按照这个思路来统计,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旅游涉及的行业太多了,每个行业又只有一部分涉及,比如餐饮业。一个餐饮店,可能有一部分收入是旅游者带来的;一部分是本地人带来的。
所以只能按照支出法来统计。也就是调查旅游者花了多少钱。我们今天的旅游消费和旅游收入数据理论上是应该这么来统计,对旅游者做抽样调查。
在景鉴智库文章中质疑了旅游消费增长的问题。认为城镇居民旅游总花费增速连年保持在13%至17%之间,这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的增幅偏离达数倍之多。关于这一点,笔者认为,旅游消费与居民消费总量有一定关系,但是并非一定保持同步。对大部分家庭来说,主要的消费在于吃饭、住房、教育等基本需求,但是如果这些基本需求满足了,旅游消费在居民消费当中的比例会扩大。今天大部分家庭旅游消费占家庭消费的比例都越来越高。因此旅游消费增长率大于居民消费总量是符合逻辑的。
当然笔者也认为这种偏离应该在一个合理的空间。如果偏离过大,说明会有一定的失真。但是“什么是真”,我们很难判断。
中国旅游统计数据可能“失真”的几个原因分析
截至目前,我们还是从统计口径上分析中国旅游统计数据偏大的原因。也就是认为由于国际标准对旅游的统计过于宽泛,而中国的统计标准更宽泛。是导致中国旅游统计数据偏大的原因之一。如果你一直看到这里,或许会认为我是在替旅游统计部门辩解了。
不是的。以上我只是如实给大家说明一下这个情况。其实本人在长期的旅游实践中,也发现比统计口径问题更严重的,是存在着一些统计数据失真的现象。
但是,我们作为局外人,是没有证据说明旅游统计失真的。只能是根据已有的统计数据推测,发现其中有不少自相矛盾之处。所以这一节的内容:纯属经验臆断。本人推测在统计实践操作中,是可能发生偏差的。这种偏差有几个原因:
如何统计旅游数据,除了基层旅游企业填报,还需要做大量的调查。而无论是统计部门,还是旅游部门,都很难保证如此的人力物力。据笔者了解,基层旅游统计数据并不是统计部门完成,而是旅游部门完成。地级市以上旅游部门能独立设立统计科和统计处的凤毛麟角,一般都是和其他处室放在一起,专业统计技术人员不会太多。而到了区县,基本上就是一人身兼多职。这样的队伍,我推测是不能保证开展大量的抽样调查的,所以他们是如何统计清楚一个区县旅游数据,我一直也很好奇。这里也欢迎区县旅游局的朋友给我普及一下,区县一级旅游数据统计工作如何开展的。
2.旅游统计涉及面太广,很多旅游部门根本拿不到
由于旅游业的综合性特点,旅游统计涉及的行业和部门太多,旅游部门有很多数据拿不到。
比如住宿业数据。如果饭店申报了星级饭店,就必须给旅游部门填报统计数据,然而星级饭店目前只占住宿业市场的一部分,大量的社会旅馆,其经营过程不依赖旅游部门,旅游部门没有管理手段,也拿不到人家的数据。
再比如旅游景区。中国的旅游景区管理权是非常分散的,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只有申报了A级景区,才会纳入旅游局的统计系统。如果没有申报A级景区,旅游部门没有管理的权限,也就拿不到人家的数据。
因此旅游部门发布的一个《旅游统计年鉴(副本)》,里面都是旅游企业数据,但是只能包括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行社。并不能反映旅游行业全貌。
是否有人为的数据注水,我们没有证据,只能是推测。我们首先分析有没有数据“注水”的动机。可能是有的:
有的时候,某些官员为了“政绩”,需要数据来支撑。
有的时候,地方政府为了营造旅游市场的“繁荣”形象。
有的时候,是为了一些排名。比如总有一些机构会对各省旅游人数进行排名,注水后可以提高自己的排序。
还有一个旅游部门朋友告诉我,他是被“逼出来”的,因为上级有考核指标,要求你达标,或者为了申报某个示范区不得不“注水”。比如几年前一度有文件要求: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一定比例;旅游就业占本地就业的人次达到一定比例。虽然没人逼着造假,但是不少地方为了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不注水可能达不到要求。
所以从动机上来说,有一些地方是有数据注水的主观动机的。而操作上,旅游统计又是旅游部门自己掌握着,所以数据注水也就变成了可能。再加上,注水之后的数据很难验证真伪。“注水”成本不高,因此会有一些地区如此操作。
综上,本人认为:当前一些旅游统计数据确实存在“失真”的情况了,这种失真既有客观条件的制约,也有技术操作层面的原因,如果说这两个原因还可以谅解的话,那么人为的“注水”和浮夸就不能被原谅了。因为这种现象是数据造假,欺骗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所以就出现了一些滑稽的现象:
首先是各省数据加总远远大于国家数据。按照景鉴智库文章,各省游客量合计为152.42亿人次,是全国数据的2.75倍,每位国民平均需旅游11次。而各省旅游总收入合计为19.06万亿元,是全国数据的3.72倍。那大家认为:到底是各省数据有问题,还是国家总量有问题?如果只看这个省级数据和国家数据,国家统计数据已经比各省保守很多了。
如果继续追究,把各省分成各市、各区县。那么总量加起来的数据,或许会是一个天文数字。这就是中国旅游统计的现实情况。
第二,存在一些省份比较“浮夸”。中国各省统计数据,如果放在一起看,确实有很大问题。有些省份比较浮夸,有些省份相对务实一点。但是笔者也没有证据,能说明哪些省份比较务实,哪些省份喜欢“注水”。
第三,中国“黄金周”旅游统计数据或许“注水”最厉害。最近几年,黄金周还没结束,各地都在抢先发布新闻,频繁“放卫星”,报道黄金周期间旅游出现的喜人局面。一些地方的数据,虽然我们没有证据说明它“注水”,但是凭借行业经验,很多业内人士都认为有夸张嫌疑。
用这样“注水”的数据进行宏观政策决策和企业投资,必然会对一些地方发展战略、政策制定,企业投资和经营产生误导。
在景鉴智库文章里,花了这么大的精力来扒旅游数据注水问题,作为旅游研究者,笔者更希望能看到他们指出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该如何改进?
在旅游研究中,常常有一种感觉:“坐而论道容易,找到出路很难”。旅游统计的问题,旅游行业其实苦恼已久,但是一直没有更好的方案。因为旅游现象涉及的行业和部门实在是太多了。想深入做一些统计,例如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基本上不亚于一次小型的“国民经济”普查。现有的人力物力,是很难支撑的。有一些地区开展过“旅游卫星账户”实践,但是只能委托外部科研团队,很多年做一次,无法实现常态化。
笔者本篇文章也提供不出一整套旅游统计改革的方案,只是就事论事,认为当前有几个比较紧迫的问题。
1.首先需要打击旅游数据“注水”和“浮夸”风,这个是当下的关键。
官员们之所以干涉旅游数据进行“注水”,一方面是旅游统计不独立,试想一下:假设一个厅长、局长要求下级统计人员注水,小小的科长、科员,如何能对抗局长、厅长们的“注水”指示?
数据如果真实,可以用它判断旅游发展的成绩,也可以以此为依据进行考核,作为某些官员升迁的“政绩”。但是前提是数据必须真实,没有造假的空间。只要统计工作仍然由旅游部门自己做,就存在这样的可能性。因此地方的旅游统计,笔者认为可以尝试由第三方独立机构来完成。
另一方面对数据造假的人员要实行问责和惩罚。当前“注水”成本小,惩罚力度不够。很少有人因为数据“注水”受到惩罚,记得2019年,陕西某地旅游统计将0.82亿旅游收入报成8.2亿,受到了惩罚,这只是因为误差太大才受到惩罚的个例。这样的处罚力度将来必须加大,才能震慑造假者。
只要能把人为原因造成的水分挤掉,接下来就是统计口径的问题,以及技术操作层面。
2.加强顶层设计,全国统一口径,数据发布规范化
当前很多地区数据不具有可比性,就是因为统计口径不统一,很多地方发布数据不做说明,是过夜旅游者还是一日游游客,根本分不清楚,也没法进行横向比较。目前根据笔者的认识,主要“水分”在国内旅游以及黄金周统计方面。
入境旅游者。目前是由公安部门出入境管理统计,不存在统计“水分”,但是需要把入境外国人和港澳台入境进行区分。严格来说,港澳台市场算是我们的国内市场,只是由于历史原因,作为入境旅游进行统计。港澳台市场也可以是中国入境旅游市场,但是鉴于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日常过境,和旅游业经营无关联,应该单独列出。
国内旅游者。国内旅游者人数目前失真比较严重,主要是用大量一日游游客数量替代旅游者,偷换概念。未来应该以住宿设施接待量作为过夜旅游者的主要参考指标。因为过夜的游客中,除了极少一部分住在亲朋好友家里,绝大多数是依托住宿设施的。而公安部门对所有的住宿人员都有登记,以此信息为依据,基本上就是过夜旅游者人次。
国内一日游游客,也是旅游经营的市场之一。比如周边的乡村旅游、城市休闲,如果地方旅游统计部门有能力,可以开展相应的抽样调查,但是发布的数据必须严格区分“旅游者(必须过夜)”和一日游游客,避免对旅游投资者的误导。
旅游消费和人均旅游消费。旅游消费和人均消费的统计,笔者认为:应该要求地方同时发布三个数据:旅游者总量、旅游消费总量、旅游者人均消费。旅游人均消费等于总量除以人次。如此一来,如果某个单项指标造假,就会形成数据不匹配的情况,容易被观者打假。也就让造假者有了一些“畏惧”。
3.技术操作上,宏观层面依托大数据平台,微观层面夯实基层旅游统计
笔者不研究大数据这一块,但是感觉大数据和旅游信息化喊了这么多年,却没有见到太好的旅游应用案例,有些匪夷所思。从未来的社会发展趋势来看,一定是基于网络信息平台获取和分享一些旅游宏观数据。
比如说,旅游者满意度。过去笔者去评定A级景区,要亲自发放30-50份问卷,对旅游者进行抽样调查。旅游统计年鉴中也有关于游客满意度的数据,但是在信息化的背景下,很显然网络游客对旅游产品和目的地的点评,会比发放纸质问卷样本量更大,效率更高,也就更有价值。
从微观层面来说,必须夯实基层旅游统计工作。基层是旅游宏观统计的基本细胞。如果基层区县统计数据做不扎实,地市的也就不扎实;地市不扎实,省级也就不真实;省级不真实,国家的统计数据也就有很大的失真了。
因此基层旅游统计工作必须夯实。从区县层面抓起,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性。可以尝试建立全国旅游数据平台,要求所有区县填报相应的指标,数据进行共享,研究者可以下载进行分析。如此,数据失真的地区一定会引起一些数据分析者的注意,让他们在旅游统计时不得不严肃一些。
作者:成英文,西安外国语大学陕西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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