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旅游委职责的问题,以及和旅游局对景区的管理职责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一、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代表)会议决议;
2.制定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的机构,并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并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成员培训和各种合作活动;
5.管理机构的资产和财务,确保机构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和处理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提出的有关问题和建议;
7.决定会员的入会、退会、继承、除名、奖惩;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区旅游行业行政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并结合景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二、负责国内旅游景区业务的宏观管理,研究制定景区旅游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拟订地方性旅游管理政策和法规并监督实施;
三是研究制定景区国际旅游景点发展战略;组织景区整体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
4.组织开展景区旅游资源普查,指导重点旅游区的规划、开发和建设,认证和上报景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含旅游宾馆饭店),负责整个景区的旅游统计;
5.对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负责整个景区旅游购物活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六、做好风景旅游行业的创建评估审核和申报工作;6.管理旅游涉外事务,指导对外旅游交流与合作,负责景区旅游行业境外机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
七、监督检查旅游景点的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的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八、指导旅游行业的教育培训工作;
九。承担景区旅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景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是什么机构
管理委员会,一般简称管理委员会,主要是指组织中执行一定管理职能或一定行政职能领域的一群人。它不仅作为一个组织,而且作为一个管理组织,都是一种重要的组织形式。它已广泛应用于政府、企业、工厂和经济发展项目管理的重要方面。比如决策和监督。在中国的行政机构序列中,一开始并没有开发区管委会这样的机构。随着全国各地开发区的兴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这一特殊机构应运而生。
4.旅游景区管理理事会工作职责内容
Council是在法律上负责监督一个团体的一群人。在盈利性公司中,董事会通常被称为董事会,它对股东或利益相关者负责。在非营利组织中,董事在董事会工作不领取任何报酬或任何补贴。非营利组织的章程规定了董事会在组织中的作用。理事会细则规定了理事会成员的组成、权利、义务和责任。从法律上讲,委员会负责为组织制定政策
董事会的构成与出资多少无关,主要是以物为本。能入选董事会的,一般都是投资人,而且往往是大股东。董事会主要规定在《民法总则》,一般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捐赠人设立。董事会的职责不能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主要规定在《公司法》,比较详细。
5.景区的管理委员会是做什么工作的
管理委员会是公益性事业单位的一种,一般简称管委会,主要是指组织中履行一定管理职能或一定行政职能领域的一群人。它不仅作为一个组织,而且作为一个管理组织,都是一种重要的组织形式。它已广泛应用于政府、企业、工厂和经济发展项目管理的重要方面。比如决策和监督。在中国的行政机构序列中,一开始并没有开发区管委会这样的机构。随着全国各地开发区的兴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这一特殊机构应运而生。
安保部工作制度为确保游客安全,确保人员安全,明确责任,形成统一协作,高效运转,防患于未然,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有序开展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1.建立景区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景区各项安全制度,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二、建立和实施各种应急预案,并做好各种预案的演练和演习。三、做好重点部门的安全工作,确保水上安全、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的有效落实和执行。四、负责服务区值班巡逻和停车场安全管理工作。5.落实每个安全岗位和每个安全员的管理制度。不及物动词保安员岗位管理规定(一)熟悉景区治安岗位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掌握小区治安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加强重点岗位的安全保卫(如财务、水上安全、护林防火等。).(二)服从领导,服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有什么情况报告什么情况。(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四)熟悉本岗位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并圆满完成任务。(5)坚持一s岗位并保持高度警惕,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防止治安案件的发生。(六)积极配合环卫、绿化、维修等其他服务。制止违法行为,防止损害,并向值班室或主管领导报告无法制止的问题。(七)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明辨是非,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八)不得在景区内介绍或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得接受旅游者的馈赠。(九)注意观察人员及其随身物品的情况,发现可疑人员选择适当位置进行监控并及时报告。(十)驱赶景区内践踏草坪、散发广告、捡拾垃圾等违法人员。(十一)按点、按时、按线认真巡逻,加强治安管理,治安人员应做好来访记录。景区实行24小时警戒。保安员应着装整洁统一,举止大方,文明礼貌,严格执行交接制度。七。保安岗位交接管理规定(1)按时交接,接班的保安应提前到岗。如果接班人未到,值班人员不得离岗。(2)接班时,要多了解上一班的值班情况和值班注意事项。(三)向下班人员移交值班书,交接人员应在值班书上签字。(4)接班人应对上一班移交的值班设备进行核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簿上注明移交情况。八。巡警岗位管理规定(一)公安巡警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坚守岗位,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按照责任区域分工,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二)公安巡警因责任心不强、失职、退出工作岗位或不按规定巡逻,应按损失价值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三)治安巡逻队发现盗窃、破坏及各类事故隐患不抓、不报、不消除,贻误时机,造成损失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解除劳动合同。(4)内外勾结的治安巡防员,自行盗窃者,按其盗窃价值的两倍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五)治安巡逻人员在巡逻执勤中发现犯罪分子,将其抓获或者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并及时报告,避免给景区造成重大损失的
五、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组织现场抢救和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不及物动词负责停车场车辆的安全管理。七。负责提交安全管理书面意见,主要包括防范措施、隐患整改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景区安全状况支出计划等。八、协助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和教育。九、负责协调和完善应急预案的实施。
:7.旅游景区管理理事会工作职责有哪些
1.带领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制定行业自律制度;
2.负责组织总裁办公会议,加强对协会的指导综合会议,审查综合文件、报告、总结和汇报材料;
3.负责会员资格和退会的审批。结社是指个人和个体组织为达到某种目的,通过签订协议而自愿组成的团体或组织。常指为实现某一目标而设立的组织,包括职业、雇主、行业、学术和科学。
1.根据景区项目定位和招商方案,与相关行业的行会、商会建立联系,构建完善的招商网络;
2.负责投资项目的前期调研、意向谈判和协议签署,以实现公司设定的工作目标;
3.协助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资源,建立客户资源信息库,开展企业对接招商;
4.负责商户的引进、洽谈和签约,以及商户业态的调整和优化。
招商经理负责招商,利用自己的产品或平台优势,吸引第三方投资,达到双赢的结果。
销售体验就是告诉你的客户或者潜在客户你产品的优点,满足他们的需求,通过金钱与你交换。
旅游发展中心负责区域旅游的开发和管理。职责:研究和定制区域旅游产业发展战略目标,编制区域旅游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定制旅游行业管理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研究和定制区域内旅游项目发展战略,对外宣传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策划打包旅游项目对外投资,组织、指导和协调重点旅游产品开发。组织检查、指导和协调全区旅游资源,重点旅游景区、景点的规划、开发和建设,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对区域内旅游经营单位进行行业管理,负责旅游业行政执法。
1.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管理委员会章程;
2.负责召集和主持业主会议以后见面;
3.负责考察、选聘物业管理公司;
4.与新的或原物业管理公司重新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5.管委会有权审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6.保管、监督和决定物业维修资金和公共设施专项资金(启动资金)的使用;
7.审查和管理公司上一年度的财务收支和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
8.审核年度管理计划、配套项目和主要维护项目(锅炉、配电设备、电梯、中央空调、供暖等。)由管理公司制定;
10.审查新的物业管理公约和各种管理规章制度等。
二、旅游局的职责范围
1、1.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将诚信文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普及信用知识,贯彻落实公民诚信守则,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2、2.广泛开展诚信宣传。结合春节、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劳动节、儿童节、网络诚信宣传日、全国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兴商宣传月、国庆节、国家宪法日、知识产权宣传周、信用消费进万家等重要时间节点及重大活动和法定节假日,深入开展诚信专题宣传活动,重点加强青年诚信宣传教育,在青少年中集中宣传诚信理念、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融合中华传统诚信文化与时代价值观,制作题材多样、表现活泼的系列诚信文艺作品、公益广告,拍摄贴近大众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影视片,丰富诚信宣传载体,借助互联网等新媒体宣传模式,提升诚信宣传水平。(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委网信办、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商务委、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持续推进)
3、3.积极推介诚信典型。大力发掘、宣传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评选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等诚信典型,使全社会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组织“信用天津”网站和各区、各部门门户网站开设网络诚信专栏,宣传推广各类诚信典型、诚信事迹。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网络诚信主题文化作品,加强网络失信案例警示教育。进一步完善联合奖惩典型案例报送机制,选取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典型案例在“信用中国”、“信用天津”网站公示,定期更新。(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委网信办等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4、4.全面加强校园诚信教育。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等相关课程教学中增加诚信教育内容。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院所开设信用管理相关专业及社会信用领域相关课程。举办高校诚信知识竞赛活动。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归集学生在校期间的公共信用信息,建立健全18岁以上成年学生诚信档案,推动将学生个人诚信作为升学、毕业、评先评优、奖学金发放、鉴定推荐等环节的重要考量因素。针对考试舞弊、学术造假、不履行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伪造就业材料等不诚信行为开展教育,并依法依规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市教委负责;持续推进)
5、5.广泛开展信用教育培训。加大对信用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丰富信用知识,提高信用管理水平。推动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和教育制度,组织社会组织在登记、变更信息时填写社会组织自律承诺书,开展信用知识培训活动,培育企业信用文化。组织编写信用知识读本和故事画册,向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学校和社会公众发放,普及信用知识。(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持续推进)
6、(二)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
7、1.推动完善个人实名登记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以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为基础,推进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加强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更新,推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规范身份证件使用,加强个人身份基础信息共享。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对户籍居民公民身份号码的监管,确保个人身份识别信息的唯一性。依照法律法规确定实名登记制度的实施范围,以交通运输、危险物品流通、互联网、邮寄递送、电信、金融账户、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领域为重点,全面落实实名登记制度,为准确采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和联合奖惩奠定基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市交通运输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持续推进)
8、2.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工程建设、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司法诉讼、电子商务、志愿服务等领域为重点,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建筑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专利代理人等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各有关部门要明确本系统、本领域重点人群诚信记录内容,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审核、录入、更新、备案、修复程序,建立健全相关人员诚信档案,指定专人负责信用信息归集、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并及时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实现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的共享交换。支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征信机构依法开展重点领域个人征信信息的归集与服务。鼓励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建立健全会员信用档案,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市市场监管委、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地税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司法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公务员局、市教委、市旅游局、市国土房管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持续推进)
9、(三)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
10、1.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个人信息记录、归集、交换、使用、安全保障等制度,明确个人信息在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和要求,做好数据库安全防护工作,防止信息泄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征信机构的监管力度,确保个人征信业务合规开展,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征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和违规经营“黑名单”制度。(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11、2.加强隐私保护。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采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加大对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金融机构、征信机构、互联网企业、大数据公司、移动应用程序开发企业实施重点监控,规范其个人信息采集、提供和使用行为。(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持续推进)
12、3.建立信用修复机制。落实数据报送主体责任,按照“谁认定,谁修复”的原则,开展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纠错、修复及异议处理、行政复议等工作。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公示涉及自身的信用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向归集信用信息的市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各类公共信用信息展示期限,不再展示使用超过期限的公共信用信息。畅通信用修复渠道,丰富信用修复方式,利用教育培训、强化指导等手段,鼓励有失信行为的个人通过事后主动履约、申请延期、自主解释等方式减少失信损失,通过按时履约、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方式修复信用,重塑诚信形象。(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13、(四)规范推进个人诚信信息共享使用。
14、1.推动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制定全市统一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分类标准和共享交换规范,各责任部门按目录要求将记录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依托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电子化存储。完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建立我市个人公共信用信息跨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互联互通互查机制。(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15、2.积极开展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提供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授权查询服务。探索依据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构建分类管理和诚信积分管理机制。研究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共享关系,依法向个人征信机构提供服务。(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16、(五)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17、1.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对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确定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以及新闻媒体挖掘的诚信主体等建立优良信用记录。优先建立以优秀青年志愿者为主体的守信青年“红名单”,各区、各部门要创新守信激励措施,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在教育服务和管理、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融资租赁服务、文化生活服务、评优树先等领域给予守信者正向激励,提供更多便利服务。行政审批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连续三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依法采取相关便利服务措施。鼓励社会机构依法使用征信产品,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收益。(各区人民政府、团市委、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审批办、市民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18、2.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加强个人失信行为认定、等级划分和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个人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将恶意逃废债务、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交通违法、不依法诚信纳税等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托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鼓励将个人征信机构采集的个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产生的严重失信记录,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作为实施信用惩戒措施的参考。推动落实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依托天津市联合监管系统,对自然人失信被执行人开展联合惩戒。(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委、市金融局、市公安局、市地税局、市高法院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19、3.推动形成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建立健全个人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与举报制度。依托各区、各部门门户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各区、各部门掌握的个人严重失信信息,并及时推送至“信用天津”网站集中公示。鼓励市场主体对严重失信个人采取差别化服务。支持征信机构采集个人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2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第一条总体要求
2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加快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让诚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文化和旅游局职能职责
1、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
2、二、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三、指导、管理并组织实施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指导规范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四、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组织、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全民健身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八、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全市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承担文物有关审核、审批及监管工作。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组织实施。开展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与信息化建设。
9、九、拟订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志书、地方史和综合年鉴的编纂,并实行备案管理。指导市级各类部门志、专业志及专业年鉴编纂。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收集、整理、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10、十、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体育运动项目建设,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全市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体育彩票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举办的国际国内重大比赛,负责参加省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性体育竞赛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市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1、十一、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监管,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2、十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协调、推动全市体育产业、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13、十三、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4、十四、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5、十五、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管理全市各文学艺术家协会等社团组织。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职责。
16、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7、十七、有关职责分工。关于电影管理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电影放映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全市电影工作的日常行政管理。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七条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1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根据其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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