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陈翠娥,女,1964年生,上海崇明人。历任崇明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等职。2022年1月,被查。
学历与经历
陈翠娥大学学历,曾在中国人民大学学习。1983年参加工作,早年在乡镇任职,曾任崇明县新城镇党委书记、镇长,三林镇党委书记、镇长等职。
党政任职
2004年,陈翠娥晋升正处级,任崇明县副县长。2009年,当选为县长。2013年,升任县委书记,成为崇明首位女县委书记。
履职表现
在任期间,陈翠娥注重乡村振兴和旅游发展。她提出"三农"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她推进崇明生态旅游产业,打造了东滩湿地、陈家镇等知名旅游景点。
腐败问题
陈翠娥在仕途上也深陷腐败疑云。据纪检部门调查,陈翠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土地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她还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查处结果
2022年1月,陈翠娥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2月,陈翠娥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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