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晨雨
编辑|陈佳鑫
房地产市场低迷,其上游企业日子也不好过,其中建筑防水材料龙头东方雨虹(002271.SZ)料将出现16年来首次年度归母净利润下滑。
而同样主营防水材料的雨中情防水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雨中情”)偏偏选择这个时候上会。证监会公告显示,雨中情原计划于12月1日首发上会,拟登陆深交所主板。然而12月1日晚间,证监会官网披露消息显示,雨中情上会遭到暂缓表决。
资料显示,行业的高速扩产叠加下游房地产销售低迷程度超预期,导致防水企业整体产能过剩。2022年,在同行业龙头企业业绩普遍下滑的背景下,雨中情业绩亦不容乐观,其是否因此被暂缓表决?
此外,资料显示,雨中情还存在应收账款快速上涨,经营活动现金流恶化;企业自身及前五大供应商多年来在员工社保问题上涉嫌违规违法等问题。本次上会遭暂缓表决的“西北防水王”能否卷土重来?
今年业绩或明显下滑,回款情况不容乐观
作为雨中情招股书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防水材料龙头上市公司的东方雨虹、科顺股份(300737.SZ)、凯伦股份(300715.SZ),2022年前三季度的净利润分别同比大幅下滑了39.02%、60.19%、87.98%。
同属防水企业,同样的问题或正发生在“雨中情”这家陕西企业身上,作为一家正在鏖战A股主板IPO的防水企业,其知名度略逊于龙头企业东方雨虹,体量也远不及上述三位同行“大哥”。
一般来说,企业的体量越大,其抗击风险的能力也就越强,如东方雨虹的净利润下滑幅度便小于其他两家同行公司。虽然雨中情并未更新其2022年的财务数据,但从同行普遍业绩下滑以及雨中情体量较小推测,其2022年业绩或同样出现较大幅度下滑。
另从雨中情招股书披露的最新一期财务数据中,也可窥见一二。
招股书显示,雨中情产品主要应用于房地产行业,受房地产市场大环境影响,2018—2021年前三季度各期末,雨中情的应收账款长期维持在高位。2018—2020年各期末,雨中情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分别为5.47亿元、7.32亿元、10.62亿元,占其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9.82%、57.38%、87.34%。如图表1所示。
由图表1可知,2018—2020年,雨中情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均高于同行可比公司均值,且与同行均值的差距进一步拉大。2020年,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甚至为同行均值的两倍多。
以最近一期(2021年三季度末)数据来看,雨中情应收账款余额达到11.83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九成,达97.31%。
雨中情也在招股书中表示,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金额可能持续增加,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等发生变化,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而形成坏账损失,公司的经营成果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而从应收账款周转率来看,2018—2021年前三季度(下称“报告期”),雨中情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24次/年、2.00次/年、1.78次/年和1.08次/年,整体偏低且呈下降趋势,情况不容乐观。如图表2所示。
且由图表2可知,报告期内,雨中情应收账款周转率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差距也在逐渐拉大。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雨中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592.24万元、4229.16万元、6709.98万元、-2.54亿元,在最近一期出现大幅流出。
与同期净利润相比,雨中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低于同期净利润。
对于2021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转负的原因,雨中情表示,“因公司增加了对原材料的储备所致。”不过,报告期内雨中情及其子公司原材料采购总额分别为6.78亿元、7.69亿元、7.65亿元、7.99亿元,并无太大幅度变动。
代缴社保或违法,前五大供应商多家0人参保
2018—2021年三季度各期末,雨中情各期总人数分别为1027人、1017人、1163人、1255人,其中在雨中情开户缴纳社保的人数分别为701人、856人、926人、1167人,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社保的人数分别为49人、92人、157人、38人,在未缴纳人数中,除已满退休年龄人员和新入职人员外,其他未缴纳人数分别为262人、57人、44人、17人。如图表3所示。
据图表3可知,虽然雨中情社保代缴人数和未缴人数有所下降,但仍然存在委托第三方代缴社保行为,不排除被追缴以及处罚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保代缴必须以其社会保险缴纳主体与劳动合同签订主体、工资发放主体是一致的为前提。否则容易出现虚构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停止但仍在代缴社保的违法行为。
此外,公开资料显示,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第三方代缴社保主要存在两大风险:
一是社保费补缴及法律风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有劳动合同,却安排第三方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根据《社保保险法》、《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查明后,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用人单位逾期仍然不缴纳的,会被处以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其二是高额赔偿风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却没有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自劳动者入职的第2至12月,每个月都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如果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第三方代缴社保可能会导致用人单位承担更多的工伤保险责任。第三方不配合办理工伤申报,或者第三方虽然配合申报,但是申报的材料未获得社保管理部门认可,甚至被直接拒绝的,此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即在用人单位亲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情况下,工伤保险待遇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大部分甚至全部;但在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代缴的情况下,一旦社保部门拒赔,此时工伤保险待遇全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从历次证监会对于“50条”的相关解释来看,证监会对于未缴纳社保方面的审核,重点在于企业已采取的补救措施,且一旦发生补缴或赔偿情形,对其财务数据和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导致重大违法行为。对于雨中情续存三年多的委托第三方代缴社保行为,不排除未来或存在上述风险。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报告期内,多家雨中情前五大供应商出现社保缴纳人数为“0人”的情况。
如2018—2020年均位列前五大供应商的寿光市发达布业有限公司和2018—2019年连续进入前五大供应商的湖北优布非织造布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社保缴纳人数至今仍显示为“0人”;2018年度的第二大供应商河北德俊源贸易有限公司,其2016年成立以来至今仍显示社保缴纳人数为“0人”;2019年度的第二大供应商东营市富蓬化工有限公司,其直至2020年末社保缴纳人数一直为“0人”。
虽然社保缴纳人数为“0人”的企业不能直接认定为“皮包公司”,但仍存在合法合规性差、经营不稳定的可能。这也同样说明雨中情对其供应商的管控或存在一定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