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并集符号上面两个点和并集 集合∈符号含义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集合的所有符号及含义
集合是指具有某种特定性质的具体的或抽象的对象汇总成的集体,这些对象称为该集合的元素.,集合可以用符号来表示,集合中的符号和意义如下:
1、集合的含义:某些指定的对象集在一起就成为一个集合,其中每一个对象叫元素。
(1)确定性:每一个对象都能确定是不是某一集合的元素,没有确定性就不能成为集合,例如“个子高的同学”“很小的数”都不能构成集合。这个性质主要用于判断一个集合是否能形成集合。
(2)互异性:集合中任意两个元素都是不同的对象。如写成{3,2,2},等同于{2,3}。互异性使集合中的元素是没有重复,两个相同的对象在同一个集合中时,只能算作这个集合的一个元素。
(3)无序性:{a,b,c}{c,b,a}是同一个集合。
(4)纯粹性:所谓集合的纯粹性,如集合A={x|x<5},集合A中所有的元素都要符合x<5,这就是集合纯粹性。
(5)完备性:仍用上面的例子,所有符合x<2的数都在集合A中,这就是集合完备性。完备性与纯粹性是遥相呼应的。
二、集合符号的含义
4、{…,…}:诸元素a,b,c…,构成的集合;
7、(,):R中由a到b的右半开区间;
8、(,):R中由a到b的左半开区间。
集合是指具有某种特定性质的具体的或抽象的对象汇总而成的集体。其中,构成集合的这些对象则称为该集合的元素。
集合,简称集,是数学中一个基本概念,也是集合论的主要研究对象。集合论的基本理论创立于19世纪,关于集合的最简单的说法就是在朴素集合论(最原始的集合论)中的定义,即集合是“确定的一堆东西”,集合里的“东西”则称为元素。
现代的集合一般被定义为:由一个或多个确定的元素所构成的整体。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集合合并成一个新的集合,新集合包含所有的元素。例如,A∪B表示集合A和集合B的并集。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集合的公共部分构成一个新的集合,新集合包含所有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集合的元素。例如,A∩B表示集合A和集合B的交集。
从一个集合中去掉属于另一个集合的元素,剩余的元素构成一个新的集合。例如,A-B表示集合A和集合B的差集。
在全集中去掉一个集合的所有元素,剩余的元素构成该集合的补集。例如,A\B表示集合A和集合B的补集。
一个集合的所有元素都属于另一个集合,则称该集合是另一个集合的子集。例如,如果A是B的子集,则A⊆B。
一个集合的所有元素都属于另一个集合,并且两个集合不相等,则称该集合是另一个集合的真子集。例如,如果A是B的真子集,则A⊆B且A≠B。
不包含任何元素的集合称为空集。空集是任何非空集合的真子集。
三、集合的符号表示及意义
1、数学集合符号有N、N+、Z、Q、R、C等。全体非负整数的集合通常简称非负整数集(或自然数集),记作N。非负整数集内排除0的集,也称正整数集,记作N+(或N*)。全体整数的集合通常称作整数集,记作Z。
2、全体有理数的集合通常简称有理数集,记作Q。全体实数的集合通常简称实数集,记作R。复数集合计作C。集合(简称集)是数学中一个基本概念,由康托尔提出。它是集合论的研究对象,集合论的基本理论直到19世纪才被创立。
3、最简单的说法,即是在最原始的集合论——朴素集合论中的定义,集合就是“一堆东西”。集合里的“东西”,叫作元素。若x是集合A的元素,则记作x∈A。集合是把人们的直观的或思维中的某些确定的能够区分的对象汇合在一起。
4、使之成为一个整体或称为单体,这一整体就是集合。组成一集合的那些对象称为这一集合的元素(或简称为元)。集合符号:空集记为子集记为sT;交集记为 A∩B或B∩A并集记作AuB。
四、数学中,集合有哪几种字母,分别是什么意思
N:非负整数集合或自然数集合{0,1,2,3,……}
N*或N+:正整数集合{1,2,3,……}
∅:空集合(不含有任何元素的集合称为空集合)
U:全集合(包含了某一问题中所讨论的所有元素的集合)
给定一个集合,任给一个元素,该元素或者属于或者不属于该集合,二者必居其一,不允许有模棱两可的情况出现。
一个集合中,任何两个元素都认为是不相同的,即每个元素只能出现一次。有时需要对同一元素出现多次的情形进行刻画,可以使用多重集,其中的元素允许出现多次。
一个集合中,每个元素的地位都是相同的,元素之间是无序的。集合上可以定义序关系,定义了序关系后,元素之间就可以按照序关系排序。但就集合本身的特性而言,元素之间没有必然的序。(参见序理论)
元素则通常用a,b,c,d或x等小写字母来表示;而集合通常用A,B,C,D或X等大写字母来表示。当元素a属于集合A时,记作a∈A。假如元素a不属于A,则记作a∉A。如果A和B两个集合各自所包含的元素完全一样,则二者相等,写作A=B。
(1)交换律:A∩B=B∩A;A∪B=B∪A
(2)结合律:A∪(B∪C)=(A∪B)∪C;A∩(B∩C)=(A∩B)∩C
(3)分配对偶律:A∩(B∪C)=(A∩B)∪(A∩C);A∪(B∩C)=(A∪B)∩(A∪C)
(4)对偶律:(A∪B)^C=A^C∩B^C;(A∩B)^C=A^C∪B^C
(5)同一律:A∪∅=A;A∩U=A
(6)求补律:A∪A'=U;A∩A'=∅
(9)零一律:A∪U=U;A∩∅=∅
(10)吸收律:A∪(A∩B)=A;A∩(A∪B)=A
(11)反演律(德·摩根律):(A∪B)'=A'∩B';(A∩B)'=A'∪B'。文字表述:1.集合A与集合B的交集的补集等于集合A的补集与集合B的补集的并集; 2.集合A与集合B的并集的补集等于集合A的补集与集合B的补集的交集。
card(A∪B)=card(A)+card(B)-card(A∩B)
card(A∪B∪C)=card(A)+card(B)+card(C)-card(A∩B)-card(B∩C)-card(C∩A)+card(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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