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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金和订金区别,哪个可以退
1、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2、退还情形不同,如果交付定金有一方违约,另一方一般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使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所受损失的作用;
3、数额不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法律规定了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要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是不作限制;
4、支付方式不同,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性交付的,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哪个可以退
1、定金是指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事先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定金数额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金额的20%。定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定金的支付期限,定金合同自实际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作为价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定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具有定金的性质,是一种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定金的一方主张的定金权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一般情况下,定金支付被视为预付款。当支付并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损失或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定金只能作为损害赔偿。
三、定金可退还是订金可退
1、定金不可退,订金是可以退还的。定金是是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会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可视为“预付款”或“诚意金”,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有权要求返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2、退还情形不同。如果交付定金有一方违约,另一方一般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使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所受损失的作用。也可以这样理解,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但是订金不能用于违约时的则罚金,如果有一方违约了,要么返还,要么折抵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3、支付方式不同。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性交付的,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四、订金和定金哪个可以退
定金和订金中订金是可以退的。“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就是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对双方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可以随时退的。
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能通过“定金原则”对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而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
根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对订金的数额,法律没有限制,完全由当事人自由商定。对于订金的约定应明确具体,例如当事人约定,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订金;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订金。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交付后,如定金给付方拒绝订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拒绝订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只有在合同履行后,才能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对订金,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订金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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